托收承付,可以理解為按照購銷合同,收款人發貨后委托銀行向異地付款人收取款項,付款人向銀行承認付款的結算方式。企業發貨后,采取托收承付結算方式時如何做賬?
托收承付如何做賬?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收到貨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如果商品已經發出且辦妥托收手續,但由于各種原因與發出商品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未轉移的,企業不應確認收入。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等
若增值稅納稅義務已經發生
借:應收賬款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收賬款的核算內容
核算內容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款項、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補貼款、其他應收款等。
其主要內容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