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對公賬戶收到生育津貼時,計入銀行存款科目核算,向員工支付生育津貼時,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收到生育津貼分錄
公司收到生育津貼時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公司支付該生育津貼給員工時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具體包括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租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存入保證金(如收入包裝物押金等)等方面的內容。
生育津貼如何計算?
女職工享受的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生育或流產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數),再乘以下列產假具體天數一次性計發: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難產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例如:小美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54.9元,享受98天產假,所以她的生育津貼為=4054.9×12÷365×98=13064.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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