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給員工繳納的意外保險,可以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中列支,相關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繳納人身意外保險分錄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的內容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給予職工的經濟補償,即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中所指的辭退福利;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繳納社會保險分錄
計提時,相關分錄: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相關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實發工資)
繳納社保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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