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備用金一般分為定額管理和非定額管理,主要用途為零星采購或差旅費。對于備用金,應如何做賬?
備用金如何做賬?
備用金是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等撥付給非獨立核算的內部單位或工作人員備作差旅費、零星采購、零星開支等用的款項,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不得轉借給他人或挪作他用。對于備用金,可做以下賬務處理:
撥付備用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貸:銀行存款
核準備用金的花費時:
借:管理費用等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期末收回備用金: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案例說明:
某公司對行政科采購低價值物品采取備用金制度,行政科購買辦公用品預借備用金1600元,申請借款時,財務部門根據借款憑證編制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應收款——備用金(行政科) 1600
貸:庫存現金 1600
行政科購買辦公用品實際支付1520元,憑發票和驗收入庫單到財務部門報銷,多余現金80元交回財務部們,財務部門編制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 1520 (購買的辦公用品計入管理費用)
庫存現金 80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行政科) 1600
如果行政科實際購買辦公用品實際支付1780元,超支了,員工先行墊付了180元,則報銷時編制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 1780 (購買的辦公用品計入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行政科) 1600
庫存現金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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