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按照其他會計準則規定未在當期損益中確認的各項利得和損失,稱為其他綜合收益,企業發生的其他綜合收益,主要包括什么內容?
其他綜合收益包括什么?
第一類是其他不能在未來會計期間重新劃分損益的綜合收益項目,主要包括:
①重新計量確定受益計劃的凈負債或凈資產的變化。
②按權益法,被投資方的其他綜合收益發生變化,不能重新劃分為損益的份額。
第二類是以后會計期間符合規定條件后重新計入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項目,主要包括:
①按權益法,被投資方的其他綜合收益變動份額可重新劃分為損益。
②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的損益,以及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新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損益。
③現金流量套期工具產生的屬于有效套期的那部分損益。
④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
⑤將自用房地產或作為存貨的房地產轉換為按公允價值模型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且轉換日的房地產公允價值大于賬面價值。
其他綜合收益可以在損益表、資產負債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反映出來。它主要反映的是非日常經營活動形成的損益,這些損益最終會影響所有者權益。進入其他綜合收入體現的是審慎,是時間積累所增加的價值。
其他綜合收益如何理解?
其他綜合收益是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未在損益中確認的各項利得和損失扣除所得稅影響后的凈額,也可以認為是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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