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轉讓商標取得的收入,可通過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核算,屬于無形資產轉讓收入范疇,對于商標轉讓費,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商標轉讓費分錄
商標的轉讓費用,對于轉讓的企業來說,屬于一項無形資產的轉讓收入,計入到主營業務收入或者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其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對于購入該項商標權的企業來說,則應該計入到無形資產科目進行核算,其分錄為:
借:無形資產—商標權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無形資產怎么理解?
定義: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資產。
特征:1、不具有實物形態
2、 具有可辨性
3、 屬于非貨幣性資產
內容: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
確認條件:1、與該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 該無形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的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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