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銷售包裝物時的賬務處理,應分為包裝物單獨計價和包裝物不單獨計價兩種情況。
銷售包裝物如何做賬?
一、包裝物單獨計價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結轉材料成本會計分錄: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材料成本差異(根據差額,可借方可貸方)
二.包裝物不單獨計價
借:銷售費用
材料成本差異(根據差額,可借方也可貸方)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包裝產品并隨產品出售、出租或出借的物品,如桶、箱、壇、袋等。包裝物在會計核算中是一個總賬賬戶,在資產負債表中并入存貨項目。
單獨作為會計核算的包裝物有特寫的含義,只包括與產品銷售有關而周轉使用的包裝容器,而不包括作為材料的繩、紙張等包裝材料,也不包括在企業內部作為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周轉使用并不對外出售和出借的包裝物。
包裝物按照取得時的歷史成本計價,其核算方法因用途而有所不同。單獨出售的包裝物,作為企業的附營業務單獨核算盈虧,計入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支出。隨產品出售的包裝物,若不單獨計價,其成本記作銷售費用;單獨計價的包裝物和出租的包裝物與單獨核算的包裝物的核算方法相同,視為企業的附營業務。出借的包裝物與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相同,計入銷售費用。
周轉材料是什么?
周轉材料是指企業能夠多次使用,逐漸轉移其價值但是仍然保持原有形態不確認為固定資產的材料,包括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以及建筑承包企業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和其他周轉使用的材料等。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