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發展過程中,部分業務可能已付款但未收到發票,在沒有收到發票的情況下,能否做相關的賬務處理?
沒有收到發票能入賬嗎?
會計制度要求賬務要真實反映,也就是只要有發生,就應該按要求進行賬務處理,不管是否有發票,是否是白條。
但從企業所得稅的要求來講,沒有發票的支出,是不可以稅前扣除的,所以在進行支付的時候盡量要索取發票,以符合稅前扣除的意義。
已付款未收到發票的賬務處理
已付款未收到發票需要做暫估入賬處理:
1 、當月,材料或商品暫估入庫,以入庫單或收料單作為附件: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
2 、次月或下幾個月,收到發票后先進行沖銷, 沖銷可以不用附件: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紅字金額)
貸:應付賬款- 暫估應付款(紅字金額)
按照一般規定,次月的月初要紅字沖回。但是在實際工作當中,如果當月發票沒到,月初沖回月底再暫估,工作量較大。因此,一般都是等到發票到了以后才沖回的。
3 、再做一筆收到發票的分錄,以發票作為附件: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 進項稅額 )
貸:應付賬款-客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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