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網收到一位粉絲詢問工資的疑惑:我們公司是每個月15號發工資,我是8月份入的職,做完12月就辭職了,那我12月的工資該怎么進行計算?是算一個月給我還是算半個月給我?
關于工資計算問題,會計網也收到過不少相關的疑問,其實工資的計算,是一般是按計薪周期來計算的。
我們都知道,計薪的方法有很多種,可我們平時常見的就是正算法、反算法和21.75天算法,但是有很多人就分不清楚這3種算法有什么區別。接下來就和大家說說。
所謂的正算法,簡單來說,就是每個月出勤幾天就按幾天來算工資。反之,反算法,即每個月缺勤幾天就扣幾天的工資。而21.75天的算法,是按全年的工作總和(其中包括法定節假日),然后平均到每個月的上班天數的一種算法。
而我們平時比較常用的計薪公式如下:
舉例子:
1、我每個月的工資3000元,2020年某月需要工作21天,即有21個工作日,有10天是休息日,缺勤了1天,本月工資為:
正算法:3000×20÷21=2857.1元
反算法:3000-3000×1÷21=2857.1元
2、我每個月的工資3000元,2020年某月需要工作21天,即有21個工作日,有1天的法定節假日,有9天是休息日,缺勤了1天,本月工資為:
正算法:3000×(20+1)÷(21+1)=2863.6元
反算法:3000-3000×1÷(21+1)=2863.6元
3、我每個月的工資3000元,2020年某月需要工作21天,即有21個工作日,有10天是休息日,有1天休息日加班了,而且這個月沒有缺勤,本月工資為:
3000+3000÷21.75×200%×1=3275.86元
4、我每個月的工資3000元,2020年某月需要工作21天,即有21個工作日,有1天的法定節假日,有9天是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那天加班了,而且這個月沒有缺勤,本月工資為:
3000+3000÷21.75×300%×1=3413.79元
通過上面的4個例子,你對工資的計算方法了解了嗎?而說到工資問題,我們少不了的是要了解每個月扣工資個稅問題,在這里也跟大家講講相關的工資扣個稅的問題。
我們都知道,現在我們涉及到的工資薪金計算個稅的問題,有2部分的計算,一是我們平時累計預扣預繳,二是年終的時候和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合并匯算清繳。
然而我們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1月起,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和之前相比是有些變化的,具體的可以看一下公告:
還有一些特殊情形的工資,在計算個稅的時候和平時不一樣,我們也是需要進行了解一下的。如圖所示:
另外,有些會計朋友提到,因為某些原因,員工獲得了離職相應的補償金,那在賬務處理上該怎么進行處理?
會計分錄如下:
當計提員工離職補償金的時候: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當員工支付離職補償金的時候: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離職補償金在稅務問題上也是有相關的規定:
通過上面的講述,你對工資計算以及繳納個稅的問題有一定的了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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