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發放工資需預提工資,主要是為了體現“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會計人員預提工資時,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預提工資分錄
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計提社保(企業部分)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次月發放工資的會計分錄
1.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員工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2.上交杜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3.上交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計提工資和實際發放工資不同如何做會計分錄?
計提工資大于實發工資時,則做以下分錄:
借:管理費用——工資 紅字
貸:應付職工薪酬 紅字
計提工資小于實發工資時,則做以下分錄: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如何理解?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按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屬于負債科目,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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