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工作中,經常要處理貨款相關的實務問題。銷售方已發出貨物,并收到了貨款但尚未入賬,這時候應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收到貨款未入賬會計分錄
1、企業收貨款未開發票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合同負債——XX客戶
2、企業開出銷售發票時會計分錄:
借:合同負債——XX客戶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合同負債是指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企業在向客戶轉讓商品之前,如果客戶已經支付了合同對價或企業已經取得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則企業應當在客戶實際支付款項與到期應支付款項孰早時點,將該已收或應收的款項列示為合同負債。
收到貨款的會計分錄
1、發出商品,計提應收賬款,并計提商品成本: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收到應收賬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如果企業未正常計提應收賬款,或者企業在發出貨物后便收到對方即時匯款,則直接計入銀行存款,同時結轉商品成本,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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