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銷售貨物時,根據銷售額和規定稅率計算且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額,稱為銷項稅額。月末結轉增值稅銷項稅時,應該怎么編制會計分錄?就該問題,本文將作詳細解答。
月末結轉增值稅銷項稅分錄
結轉銷項稅額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同樣,企業可結轉進項稅額,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銷項稅是什么?
銷項稅額是指一般納稅人在銷售貨物時,向購貨方收取的貨物增值稅稅額。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時需要收取不含稅價款、銷項稅額。
銷項稅分錄如下: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理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進項稅是什么?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時需要負擔的增值稅稅額。
一般納稅人購入產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上注明的增值稅稅款將進項稅額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核算: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