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為企業提供勞動服務的,企業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向員工發放工資。那么財務人員分配員工工資時,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工資分配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工資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繳納社保和申報個稅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企業承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承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的提取、結算、使用等情況,一般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屬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其貸方登記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的數額,借方登記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的數額,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職工薪酬包括哪些?
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有關規定,職工薪酬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及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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