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向銀行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項借款,均稱為長期借款。企業發生的長期借款業務,具體應如何做賬?
長期借款業務會計分錄
1、取得長期借款: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借款
2、期末計提長期借款的利息:
借:管理費用(籌建期間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款利息)
在建工程(資本化的利息)
財務費用(費用化的利息)
貸:應付利息(到期還本,按期付息的長期借款利息)
長期借款——應計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長期借款利息)
3、分期支付長期借款利息: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4、歸還長期借款的本金和利息:
借:長期借款——本金
長期借款 ——應計利息
貸:銀行存款
長期借款處理方式
根據籌集長期借款的不同用途進行不同的處理:
1、長期借款用于購建固定資產應予以資本化,計入所建造的固定資產價值;
2、長期借款用于建造固定資產的、交付使用并辦理了竣工決算后所發生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3、與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無關的,比如為例行生產而籌集的長期借款籌資成本,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
4、因投資而發生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5、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長期借款費用(除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借款費用外),計入開辦費;
6、在清算期間發生的,計入清算損益。
長期借款的付息方式與本金的償還方式主要包括:分期付息到期;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分期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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