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助支出,一般理解為企業通過現金或者實物等形式贊助某項活動,從而達到宣傳等目的的各種無償贊助支出。今天會計網給大家整理了關于贊助費支出賬務處理的內容,來一起了解吧。
贊助費支出如何做賬?
企業對外的贊助費,不能列入企業合法的成本列支。一般做法是列入營業外支出,在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調增應納稅所得額(贊助費額),贊助費支出賬務處理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營業外支出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比如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債務重組損失等。
營業外支出屬于損益類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貸方登記期末余額轉入本年利潤賬戶數,結轉后本賬戶無余額。
贊助費能否稅前扣除?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有關規定,贊助支出不得稅前扣除。贊助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支出。因此,得出結論:不具有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不得稅前列支。
判斷一項贊助費用是否可以稅前扣除,關鍵在于該項費用是否具有廣告性質。
廣告性質的交易具備以下3個特征:
1、廣告是有償雙務合同,也就是一方支付費用,另一方提供廣告服務;
2、廣告服務的內容是通過一定媒介和形式介紹廣告主提供的產品或服務;
3、廣告服務者應具備合法經營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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