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的財務人員,在日常會計工作中,經常需要處理運費收入的問題。取得運費收入時,根據是否為主營運輸單位計入相對應的科目核算,具體該如何做賬?
運費收入賬務處理
運費收入賬務處理如下:
情況一:如果企業是主營運輸單位,提供運輸貨物取得的運輸收入,就屬于主營業務收入,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情況二:如果企業不是主營運輸的單位,屬于兼營行為,不屬于主營業務而是屬于其他業務的,則計入其他業務收入核算,可作以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經常性的、主要業務所產生的收入,主要包括制造業的銷售產品、半成品和提供工業性勞務作業的收入;商品流通企業的銷售商品收入等。
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一般包括材料物資及包裝物銷售、固定資產出租、包裝物出租、運輸、廢舊物資出售收入等。
支付運費會計分錄
1、運費為購買/銷售商品發生的運費: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2、運費用于購買固定資產,其應歸集入固定資產成本: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3、若是屬于符合資本化項目的運費支出,則應對應進行資本化: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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