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粉絲提問:“白酒的消費稅應該如何計算?”消費稅有時候的確會讓人腦殼疼。現在就梳理一下消費稅計算相關重要知識點,考試和工作都用得上哦!
消費稅的稅率形式:
消費稅的稅率形式可分為三類,分別是從量定額、從價定率、復合計稅。
01、從量定額
從量定額主要是指根據銷售數量來確定應納稅額。
因此,其對應的計稅公式就是: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啤酒、黃酒和成品油都適用于從量定額的稅率形式。
公式中的銷售數量需要分情況確定。不同的情況,銷售數量的確定也是不同的。
某酒廠生產100噸啤酒,銷售50噸,該酒廠當月銷售啤酒的消費稅計稅依據是銷售的50噸,不是生產的100噸。是銷售數量,不是生產數量。
02、從價定率
從價定率主要是指根據銷售額來確定應納稅額。
它對應的計稅公式是:應納稅額=銷售額或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
大部分應稅消費品均適用于從價定率的稅率形式。
這里的銷售額可是有講究的:是指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款。
關鍵詞:全部價款、價外費用、不含增值稅。
假設某月某藥酒廠生產200噸藥酒,已銷售100噸,取得含增值稅銷售額1130萬元。那么該藥酒廠在計算消費稅的計稅依據是多少元?
答案:藥酒采用從價定率的形式計算消費稅。題目已知銷售額,適用于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在從價定率的計稅形式中,銷售額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款。因此要將含增值稅稅款轉化成不含增值稅1130÷(1+13%)=1000萬元。而這1000萬元就是藥酒廠在計算消費稅的計稅依據。
03、復合計稅
復合計稅,就是從量定額和從價定率兩者都運用起來。
它具體的對應的計稅公式是: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銷售額或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
記住白酒、卷煙適用于復合計稅。
舉個栗子,方便理解:
作為一般納稅人的某酒廠某月銷售白酒100噸,取得含增值稅銷售額3 000 000元。
增值稅稅率為13%,
白酒消費稅比例稅率為20%,
定額稅率為每500克0.5元。
白酒屬于復合計稅,則該酒廠當月應當繳納消費稅稅額:
從價稅部分+從量稅部分=3 000 000÷(1+13%)×20%+100×2 000×0.5=6309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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