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減值損失,簡單理解為資產的可回收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所發生的損失,一旦確認后,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來一同了解資產減值損失的會計處理相關內容吧。
資產減值損失會計處理
資產減值的主要有存貨、長期股權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固定資產減值在建工程減值、工程物資減值、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無形資產減值、商譽減值、貸款損失準備、抵債資產跌價和損余物資跌價準備等。
若是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則應將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
資產減值損失會計分錄為: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
存貨跌價準備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等
資產減值損失和資產減值準備區別
1、資產減值損失是損益類科目,資產減值準備是資產備抵類賬戶。
2、資產減值損失借方是增加,貸方是減少,資產減值損失影響利潤,計入利潤表;資產減值準備借方是減少,貸方是增加,計入資產負債表。
資產減值損失和存貨跌價準備區別
資產減值損失屬于損益類科目,是指因資產的賬面價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額而造成的損失;而存貨跌價準備屬于資產類科目,主要核算企業提取的存貨跌價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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