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雙方簽訂購銷合同時,會約定一定的扣除質保金,在雙方約定的質保期間商品沒有出現質量問題的,質保金如數付還給銷貨方。尤其是在工程建筑行業上都會扣留質保金。我們一起來看一下被扣留的質保金的賬務處理吧。
質保金被扣的賬務處理
甲方根據乙方開據的工程發票
借:在建工程/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應付帳款/其它應付款
質保期完成后,乙方在形成收入時,按收入的比例預提售后服務費
借:營業費用/銷售費用/應收帳款/其它應收款
貸:預提費用/營業收入
質保金到期收回時:沖減預提費用及其他應收款;無法收回時,直接轉入成本或費用。
在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結算工程款時,一般按照工程總額的5%-10%作為質保金。這樣做是為了確保建筑工程質量、避免因質量問題而再修理的費用。如無質量問題的退還質保金,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應履約責任,修理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
扣除質保金的會計分錄
發生扣款時:
借:開發成本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
扣留的質保金不予支付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營業外收入
質保金的期限
一般的工程建設約定,缺陷責任期一般為6、12或24個月,具體可以由發包人和承包人自行約定。另外質保金到期后,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付款請求14天內支付,如果質保期沒有約定的,則一般是在工程交付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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