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收款屬于資產類科目,主要核算企業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等,當其他應收款在借方時,表示什么?
其他應收款在借方表示什么意思?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其他應收款在借方是表示需要收回的款項。
其他應收款主要內容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其他應收款收不回來如何處理?
其他應收款收不回來需要核銷,通過待處理資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進行處理,具體的分錄:
借:待處理資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貸:其他應收款
批準后:
借:營業外支出
貸:待處理資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結轉損益:
借:本年利潤
貸:營業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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