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收款屬于資產類科目,具體是指除了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其核算內容都有哪些?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其他應收款核算內容有哪些?
其他應收款的核算內容: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其他應收款借方和貸方的含義
“其他應收款”是資產類科目,借方增加額表示資產增加,貸方增加額表示資產減少。
“其他應付款”是負債類科目,跟資產類科目相反,借方增加額表示負債的增加,貸方增加額表示負債的減少。 正常情況下,“其他應收款”的余額應在借方,“其他應付款”的余額應在貸方。
其他應收款賬務處理
1.企業發生各種其他應收款項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固定資產清理等
2.收回其他各種應收款項時: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
貸:其他應收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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