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購入貨物,已支付相應的運輸費用,但尚未取得發票,此時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已經發生的運輸費未取得發票的賬務處理
企業購入物資的采購成本由下列各項組成:
1、買價;
2、運雜費(包括運輸、裝卸、保險、包裝、倉儲費等);
3、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
4、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
企業如果在購進貨物或者其他生產經營活動中支付的運費未取得發票的,可以先根據實際發生的金額計入到對應的分錄,只是沒有發票的部分,需要在匯算清繳時調增利潤。
運輸發票稅率一般是多少?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因此,運輸服務類增值稅稅率為11%。
支付運輸費的相關會計分錄
支付運輸費根據不同情況記入相應的會計科目核算:
1、銷售商品所發生的運費: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2、購買固定資產的記入固定資產成本: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3、符合資本化項目的運費支出,要進行資本化: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4、購買材料發生的運費:
借:材料采購
貸:銀行存款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