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的抬頭寫錯了應該直接作廢發票嗎?會計應該怎么處理呢?如果對這部分內容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如果是在開具發票當月發現抬頭開錯,對方可直接將已開具的錯誤發票作廢,重新給您開具正確發票;如果是在開具發票以后月份發現抬頭開錯,對方需開具負數發票,沖減錯誤發票,然后再重新給您開具正確發票。
但是如果是增值稅專票跨月份開錯的,應該根據(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四條: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開票方憑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先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然后再開正確的發票。
發票抬頭怎么填寫?
通常情況下,發票抬頭寫的是購買方的名字。如果是個人購買的,發票抬頭可以填寫客戶本人的名字。如果是企業購買的,發票抬頭處填寫企業的名稱就可以的。如果企業想用于報銷的話,在開具增值稅發票時,必須同時填寫企業抬頭和稅號。籌建期企業沒有名稱或稅號,可以將發票開給發起人,在企業設立后可以作為開辦費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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