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倉庫存放了一批上個月購進的貨物,近期,會計人員盤點時發(fā)現(xiàn)貨物被盜,此時,具體如何做賬?
貨物被盜損失會計分錄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額轉出)
查明原因后:
借:管理費用
其他應收款——XXX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貨物中途損失的賬務處理
企業(yè)購進的貨物是在途中被盜的,屬于非正常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有關規(guī)定,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因此購進的貨物途中被盜的,其相應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另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57號)規(guī)定,企業(yè)因存貨盤虧、毀損、報廢、被盜等原因不得從增值稅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可以與存貨損失一起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因此企業(yè)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允許在所得稅稅前扣除。
賬務處理如下:
1、購進貨物付款時:
借:材料采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確認購進貨物被盜后: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貸:材料采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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