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存貨一般包括原材料、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等。發出存貨時,其成本該如何計量?
發出的存貨的計量方法
企業應當根據各類存貨的實物流轉方式、企業管理的要求、存貨的性質等實際情況,合理地選擇發出存貨成本的計量方法,以合理確定當期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對于性質和用途相似的存貨,應當采用相同的成本計算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企業在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時,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和個別計價法等方法,但不得采用后進先出法。 企業在確認存貨銷售收入的當期,應當將已經銷售存貨的成本結轉為當期營業成本。
存貨的相關賬務處理
驗收入庫商品
借:庫存商品
貸: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
發出商品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企業購入商品采用售價金額核算:
借:庫存商品(售價)
貸:銀行存款/在途物資/委托加工物資等(商品進價)
商品進銷差價(售價與進價之間的差額)
對外銷售發出商品時,按售價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期(月)末分攤已銷商品的進銷差價:
借:商品進銷差價
貸:主營業務成本
庫存商品是指企業已完成全部生產過程并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規格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以及外購或委托加工完成的各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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