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放出去的貸款收不回來時,需要計提減值準備。在新會計準則中新增了貸款——已減值科目,以下將主要介紹該科目的內容。
貸款已減值是什么科目?
新的會計準則中新增了一個科目,貸款——已減值。這個明細科目是用來反映在本金中有多少是已經發生減值的。
在金融資產中,確認減值損失:未來的現金流量低于計提減值準備前的攤余成本,差額要確認貸款損失準備。貸款減值后,貸款下設所有的明細賬都需轉入一個新的明細賬科目“貸款——已減值”。這也是確認減值損失和減值實際發生的區別。
貸款減值的會計分錄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資產減值準備是資產的備抵科目,資產的賬面價值按“資產的賬面價值=資產原值-減值準備-折舊攤銷”公式計算得出,計提減值準備時,減值準備增加了,因此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少。資產減值準備會計分錄怎么做?
減值貸款什么意思?
減值貸款是指企業在期末應按照委托貸款本金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本金的差額,計提委托貸款減值準備。根據《貸款損失準備計提指引》相關規定,貸款減值準備的計提比例為:
1、一般準備年末余額不低于年末貸款余額的1%;
2、關注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
3、次級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5%;
4、可疑類貸款計提比例為50%;
5、損失類貸款計提比例為100%。
注:次級和可疑類貸款可以上下浮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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