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節臨近,多數企業都會采取以現金紅包的方式向職工發放過節費。那么中秋過節費怎么做會計分錄?
中秋過節費會計分錄
1、提取過節費: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生產成本/制造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2、發放過節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稅
公司發放過節費是否要扣繳個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
1、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2、福利費是指按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個人支付的生活補助費。
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相關規定,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計入職工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
總結:公司向員工發放的過節費屬于“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不在免稅的福利費范疇。所以公司發放的過節費應計入職工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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