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購入的固定資產,可在其使用壽命內,選擇合理的方法進行折舊處理。對于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應如何確定?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如何確定?
固定資產折舊時的年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最低年限:
房屋、建筑物最低折舊年限為20年;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最低折舊年限為10年;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電子設備,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
影響固定資產折舊的因素
影響固定資產折舊因素包括固定資產原價、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固定資產減值準備,企業應按照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消耗方式,選擇合理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1、年限平均法(直線法)
年限平均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內的一種方法,采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均相等。
公式:年折舊額=(原價-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原價×(1-預計凈殘值/原價)÷預計使用年限=原價×年折舊率
月折舊額=年折舊額/12
2、工作量法
采用工作量法計提折舊適用于一般資產在不同年度工作量差別較大的。
公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
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實際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余額遞減法
用直線法折舊率的兩倍作為固定的折舊率乘以逐年遞減的固定資產期初凈值,得出各年應提3折舊額的方法。
公式:年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凈值(不考慮凈殘值)×2/預計使用年限
注意:最后兩年將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余額按照直線法計提折舊。
4、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又稱折舊年限積數法或級數遞減法,是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法的一種。它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殘值后的凈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確定固定資產折舊額的一種方法。
公式:年折舊額=(原價-預計凈殘值)×年折舊率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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