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除了招聘正式員工,也會雇傭臨時工,那么臨時工的勞務費沒有發票怎么處理?臨時工勞務費相關賬務處理又該怎么做?
支付臨時工勞務費沒有發票怎么處理?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付款方可以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根據稅法有關規定,提供應稅服務是指有償提供應稅服務,其中不包括非營業活動中提供的應稅服務。
因此,單位內部職工為企業提供勞務的行為不屬于應稅行為,公司雇傭專業人員做維護工作,屬于接受獨立勞務。作為獨立勞務提供方,不屬于和單位有雇傭關系的個人,應當按照相應規定繳納增值稅,并提供相應發票。個人無法開具發票的,應通過稅務機關代開。以此作為稅前扣除的憑據。
臨時工勞務費賬務處理
1、如果對方提供了勞務發票,則按照發票直接入帳:
借:相關成本費用科目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2、對方不能提供勞務發票的情況下,單位代扣代繳個稅,同時進行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
借:相關成本費用科目
貸: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臨時工工資如何發放?
一般情況下,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臨時工,應按照勞動報酬發放工資,對于簽訂了勞動合同的臨時工,應與正式員工一樣,直接按照工資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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