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作為財務人員做賬報稅的重要憑證,相信大家都很重視。有問題來了,如果發票金額開多了該怎么處理?收到對方公司開具的發票,發現多開了金額又該怎么處理?
發票金額開多了怎么處理?
發票開具必須與實際經濟業務相符。如果不符,就是虛開。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可見,發票金額開多了,不僅會造成損失(多交稅),而且還會構成虛開發票,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因此,如果發票開多了,必須讓對方退回,作廢或沖紅后重新開具,不能在票面以涂改加蓋公章的方式使用。
如果是取得的發票多開了金額怎么處理?
《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又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九條有關規定,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因此,取得的發票多開了,與實際結算金額不符,我公司有權拒收,并要求對方重新開具正確。由于發票不符合規定,取得的多開了金額的發票,進項稅額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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