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對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應當調整該項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使該項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能夠反映其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金額,但不得超過符合持有待售條件時該項固定資產的原賬面價值。
如果原賬面價值高于調整后預計凈殘值的差額,則應作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持有待售資產屬于流動資產嗎?
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第二十三條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中區別于其他資產單獨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或持有待售的處置組中的資產,區別于其他負債單獨列示持有待售的處置組中的負債。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或持有待售的處置組中的資產與持有待售的處置組中的負債不應當相互抵銷,應當分別作為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列示。因此,持有待售資產屬于流動資產。
什么是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什么是計提折舊?
計提折舊是公司財務處理時,預先計入某些已經發生、但是未實際支付的折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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