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某于2010年8月應聘到某公司エ作,一直未簽訂勞動合同。2010年11月的一天,錢某騎自行車上班途中正常行駛時,因對面汽車相撞而受傷致殘,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8級殘疾。出院后,錢某要求公司認定工傷,并支付工傷待遇。公司以未與錢某簽訂勞動合同為由予以拒絕。根據以上資料,回答下列問題:錢某騎自行車上班途中因車禍受傷致殘,可以()
A: 認定為工傷
B: 視同為工傷
C: 不屬于工傷
D: 條件不足,無法確定
【解析】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②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③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④患職業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⑦法體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本案例中,錢某可以認定為工傷。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