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國某居民公司納稅年度總所得為300萬元,其中來源于甲國的所得為200萬元,來源于乙國的所得為100萬元。甲國,乙國均實行屬人兼屬地稅收管轄權,甲,乙兩國的所得稅稅率分別為40%和30%,甲國對境外所得實行扣除法,該公司年度應納稅額為( )萬元。
A: 120
B: 138
C: 108
D: 68
扣除法是指居住國政府對其居民取得的國內外所得匯總征稅時,允許居民將其在國外已納的所得稅視為費用在應稅所得中予以扣除,就扣除后的部分征稅。該居民公司在乙國已納所得稅=100X30%=30(萬元)。在甲國的應納稅所得額=300-30=270(萬元)。在甲國的應納稅額=270x40%=108(萬元)。該公司年度應納稅額=108+30=138(萬元)。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