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應當承擔違反勞動法律責任的情形包括()
A: 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身份證
B: 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
C: 勞動者因參加工會活動而被解除勞動合同
D: 用人單位未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E: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未約定試用期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的責任共有17項,其中包括:①違法扣押證件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或者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②違反《工會法》的法律責任。阻撓勞動者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或者阻撓上級工會幫助、指導勞動者籌建工會的;無正當理由調動依法履行職責的工會工作人員的工作崗位,進行打擊報復的;勞動者因參 加工會活動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工會工作人員因依法履行職責被解除勞動合同的。③侵害女職工及未成年工權益的法律責任,如未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的。
答案選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