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A銀行在未查詢"全國銀行業理財信息登記系統"的情況下就與B銀行簽訂了理財產品合同,產品臨近到期時,A銀行向B銀行發函要求其兌付。但是B銀行卻回函稱,沒有這款產品,也沒有簽署過協議。B銀行表示,合約的簽署是該行某支行行長肖某的個人行為,產品、合同、公章都是假的,B銀行毫不知情,故拒絕兌付。而肖某已經在距該產品到期1個月前被公安部門控制。A銀行隨即將B銀行告上了法庭。
針對此案件中暴露出的問題,B銀行在今后的經營管理中應當加強()。
A: 限額管理
B: 人員的合規管理
C: 自下而上的經濟資本配置
D: 資產和負債流動性的綜合管理
此事件暴露出B銀行經營上的漏洞,尤其是人員合規問題。因此,B銀行應加強人員的合規管理。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