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代中國,法律對經濟關系的調整模式是( )。
A: 民商法、經濟法主導,其他部門法輔助模式
B: 民商法主導模式
C: 行政法主導模式
D: 經濟法主導模式
第三個階段是進入當代社會,法律體系重新整合,民法、商法和經濟法共同對經濟關系進行調整,同時社會保障法、環境保護法等新興法律部門也成為調整經濟關系的輔助性法律部門。
答案選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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