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日,小王與公司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2019年4月5日,在下班時間,小王進行收尾性工作時被砸傷,小王認為自己在工作時間前后受到傷害,屬于工傷,要求公司給予賠償。公司認為小王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要解除與小王的勞動合同。小王不服,于是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根據以上資料,回答下列問題:假如公司拒絕為小王認定工傷,那么,小王可以在( )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A: 6個月
B: 1年
C: 2年
D: 45日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