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工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學生用的桌椅,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2023年2月發生下列業務:(1)購進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價款為40萬元,材料已經驗收入庫,款項已支付;(2)購進低值易耗品一批,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注明的價款為5萬元,款項已經支付,低值易耗品尚未驗收入庫;(3)銷售桌椅給甲公司,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價款90萬元;同時收取包裝物押金3.39萬元;(4)將自產的新研制產品(成本價500萬)投資入股乙公司,該企業沒有同類產品售價,適用成本利潤率為10%;(5)銷售2020年1月購入的一臺生產設備,取得全部銷售收入2.26萬元;(6)該企業附設一非獨立核算的維修部,取得產品維修費全部收入11.7萬元。根據以上資料,回答下列問題:本月銷售給甲公司的桌椅應計提增值稅銷項稅額( )元。
A: 5100
B: 117000
C: 158100
D: 158967
銷售桌椅給甲公司,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價款90萬元,90×13%=11.7(萬元),故計提增值稅銷項稅額11.7萬元。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