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13%,主要生產并銷售A產品,A產品的對外含稅售價為每件800元,成本為每件500元,原材料核算采用實際成本法。2×14年8月,甲企業的有關財務資料如下:
(1)銷售產品100件給小規模納稅人,開具普通發票。
(2)將自產產品200件用于本企業在建工程。
(3)銷售產品1000件給一般納稅人,同時收取包裝物使用費20000元。另外收包裝物押金10000元,合同規定三個月后退回,款項已收到并送交銀行。
(4)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原材料,取得的普通發票上注明金額1000000元。甲企業銷售產品給小規模納稅人,應做的賬務處理為( )。
A: 貸記“主營業務收入”80000元
B: 貸記“主營業務收入”77669.9元
C: 貸記“主營業務收入”70796.46元
D: 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330.1元
銷項稅額=100×800÷(1+13%)×13%=9203.54(元)。賬務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8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70796.46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9203.54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