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為中,可以進行行政復議的是( )。
A: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做出的行政處分
B: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行為
C: 用人單位或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
D: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經依法受理的
本題考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行政爭議范圍。人力資源行政爭議范圍如下,可以提出復議申請:(1)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做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依法予以關閉、吊銷許可證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2)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做出的行政處理決定不服的;(3)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做出的行政許可、行政審批不服的;(4)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做出的行政確認不服的;(5)認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不履行法定職責的;(6)認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違法收費或者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7)認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做出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社會保險行政爭議范圍: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或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包括: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的。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