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收取的下列款項中,應并入消費稅計稅依據的有( )。
A: 裝卸費
B: 集資款
C: 增值稅銷項稅額
D: 白酒優質費
E: 未逾期的啤酒包裝物押金
選項ABD: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包括銷售應稅消費品從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其中,價外費用是指: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選項B)、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選項D)、運輸裝卸費(選項A)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銷售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價外收費;
選項C: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不包括應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款,故選項C排除;
選項E:銷售酒類產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押金是否返還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酒類產品銷售額中征收消費稅。但對銷售啤酒、黃酒、成品油產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不征收消費稅,故不管啤酒包裝物是否逾期均不征收消費稅,故選項E排除。
答案選 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