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是甲國居民納稅人,2017年度的所得為100萬元,其中來自甲國所得,80萬元,來自乙國所得20萬元。甲國實行居民管轄權,所得稅稅率為30%,對境外所得實行扣除法;乙國實行地域管轄權,所得稅稅率為20%。該公司2017年度在甲國應納所得稅稅額為()萬元。
A: 4.0
B: 20.0
C: 26.0
D: 28.8
扣除法是指居住國政府對其居民取得的國內外所得匯總征稅時,允許居民將其在國外已納的所得稅視為費用在應納稅所得中予以扣除,就扣除后的部分征稅。該公司在乙國繳納所得稅稅額=20×20%=4(萬元)。甲國的應納稅所得額=100-4=96(萬元)。在甲國應納所得稅稅額=96×30%=28.8(萬元)。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