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某醫藥制造企業,2021年的銷售收入為3 000 萬元,利潤總額為200 萬元,部分賬務處理如下:
(1)管理費用支出為2000萬元,其中廣告費為950萬元。
(2)向非金融企業借款500萬元,支付的利息為40萬元(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為5.8%),全部列入財務費用。
(3)通過中國紅十字會向某貧困地區捐款20 萬元,贊助支出10萬元;稅收罰款支出5萬元,稅收滯納金1萬元。
(4)企業當年購置安全生產專用設備50 萬元,購置完畢即投入使用。假設該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不考慮其他因素。根據以上資料,回答下列問題: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借款利息為( )萬元。
A: 40
B: 29
C: 100
D: 50
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扣除。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500×5.8%=29(萬元)<40萬元,因此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借款利息為29萬元。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