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某跨地區(qū)經營,匯總繳納企業(yè)所得稅的企業(yè),總公司設在北京,在天津和上海分別設有一家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共實現應納稅所得額1200萬元,假設企業(yè)按季預繳,企業(yè)所得稅稅率為25%。另外,天津,上海分公司2019年度的經營收入,職工工資,資產總額分別為200萬元,100 萬元,500萬元和1800萬元,100 萬元,2 000 萬元。經營收入,職工工資,資產總額的權重依次為0.35,0.35,0.30。2021年7月,該企業(yè)按規(guī)定在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之間計算分攤稅款就地預繳。根據以上資料,回答下列問題:上海分公司就地分攤預繳的企業(yè)所得稅款為( )萬元。
A: 50.00
B: 69.75
C: 109.50
D: 150.00
上海分公司的分攤比例=1800/2000×0.35+100/200×0.35+2000/2500×0.30=0.73。上海分公司就地分攤預繳的企業(yè)所得稅額=150×0.73=109.50(萬元)。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