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甲與某公司依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017年7月,甲懷孕,由于年齡較大,需要保胎,甲多次遲到或者不上班,2018年7月至12月累積15天沒有上班。某公司規章規定,累計曠工10天以上構成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據此,公司與甲解除了勞動合同。甲認為公司違法解除,要求其承擔違法解除的法律責任。關于該公司解除勞動后的義務的說法,正確的是()。
A: 因為甲是孕婦,公司應為其支付經濟補償
B: 因為甲是孕婦,公司應為其支付賠償金
C: 公司應當保存已解除的合同文本至少2年備查
D: 公司應在2個月內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和檔案轉接手續
選項A、B錯誤,員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補償金。選項D錯誤,公司應在15天內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和檔案轉接手續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