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4年1月1日起,李某一直在甲公司工作,月工資為8000元,后來甲公司分立為乙公司和丙公司。2017年1月1日,李某在乙公司工作,仍在原崗位,月工資為8000元,另外,甲公司向李某依法支付了經濟補償金。2018年5月15日,李某上班期間受傷,被認定為工傷十級傷殘。2018年12月31日,勞動合同期滿,未再續簽。
根據以上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李某與乙公司的勞動合同終止時,除經濟補償外,李某還可以從乙公司或工傷保險基金獲得( )。
A: 沒有任何待遇
B: 一次性居家安置費
C: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D: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因此,選項CD正確。
答案選 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