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年8月,某公司為新成立的企業,營業賬簿中記載實收資本600萬,資本公積400萬元,新啟用其他營業賬簿4本,當年發生活動如下: (1)因改制簽訂產權轉移書據2份。 (2)簽訂以物易物合同一份,用庫存7000元的A材料換取對方同等金額的B材料。 (3)簽訂貼息貸款合同一份,總金額50萬元。 (4)簽訂采購合同一份,合同金額為6萬元,但因故合同未能兌現。 已知:購銷合同的印花稅稅率為0.3‰,借款合同的印花稅稅率為0.05‰。
該公司簽訂以物易物合同應繳納印花稅( )元。
A: 0
B: 2.1
C: 4.2
D: 6.0
以物易物是購銷合同的一種形式,包括購和銷兩種行為,在計算印花稅時按照0.3%的稅率進行計算。即7000×0.3‰×2=4.2(元)。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