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無過錯,( )情況下企業可以合法解除勞動關系。
A: 不能勝任工作,經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
B: 患病無法工作
C: 企業破產
D: 勞動合同訂立條件不存在
勞動者無過錯但由于主客觀原因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包括:①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