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某和李某一同前往甲公司應聘,并參加了公司組織的考試。不久,李某收到了錄用通知,孫某卻未收到錄用通知。孫某找到公司,公司人事部經理說:“你的培訓經歷、性別、身材不適合公司的工作,其他方面也不符合公司的錄用條件。”孫某認為公司不錄用她是就業歧視,于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責令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李某被錄用后,與甲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約定,李某入職時,需將身份證交給公司做抵押;合同期限2年,其中,試用期為6個月;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若發現不能勝任工作,公司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每3個月發放一次工資。李某工作一段時間后,公司要求李某天天上班,每月休息1天。李某因得不到休息,口頭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再到甲公司上班。李某覺得被甲公司克扣了工資,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甲公司賠償損失。(4)關于甲公司安排李某工作和休息時間的說法,正確的是( )。
A: 甲公司與李某協商一致,可以安排李某每月休息1天
B: 甲公司經與工會協商,可以要求李某天天工作
C: 甲公司應保證李某每周至少休息1天
D: 甲公司應保證李某每月至少休息2天
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日。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