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選項中,關于用人單位在勞動爭議仲裁中舉證責任的說法,正確的是( )
A: 因用人單位作出解除勞動合同決定發生的爭議,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承擔舉證責任
B: 發生勞動爭議時,用人單位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沒有提供證據的責任
C: 與勞動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證據,否則承擔不利后果
D: 勞動爭議仲裁庭不得要求用人單位提供證據
本題考查勞動爭議當事人的舉證責任。選項A,訴訟活動中,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因此,選項A錯誤。選項B,《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因此,選項B錯誤。選項C,考慮到用人單位作為用工主體方掌握和管理著勞動者的檔案、工資發放、社會保險費繳納、勞動保護提供等情況和材料,勞動者一般無法取得和提供,因此對用人單位提供證據又作出了特別規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因此,選項C正確。選項D,在法律沒有具體規定舉證責任承擔時,仲裁庭可以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當事人舉證能力等因素確定舉證責任的承擔。承擔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應當在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據。因此,選項D錯誤。
答案選 C